家暴悲劇頻傳,七月發生兩起重大兇殺案,皆為被害人持有保護令卻仍遭加害人殺害,引起社會關注。衛福部長邱泰源坦言,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平均需要四十一天,這段空窗期確實有檢討空間。衛福部已針對問題提出檢討措施,包括加強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以及縮短保護令核發時間。此外,保護司也指出有五類家暴加害人再犯率高,強調證據充分時應該立即羈押,避免悲劇重演。

七月底,台北信義區發生一起夜店女公關遭男友殺害的悲劇;七月初,新北市則有謝姓男子當街殺害妻子和小姨子。這兩起案件的共同點都是被害人已持有保護令,卻仍無法避免遭到加害。這使得保護令被質疑成為「催命符」,引發各界對現行制度的檢討。
衛福部長邱泰源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目前雖然有八成加害人在保護令核發後未再施暴,但保護令制度確實有精進空間。他指出,從聲請到核發保護令平均需要四十一天,這段空窗期是亟需改善的部分。邱泰源強調,衛福部將與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持續協調開會,討論如何落實相關措施,確保被害人安全。
針對保護令空窗期的問題,衛福部已提出檢討措施,包括加強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以及縮短保護令核發時間。此外,保護司研究發現有五類加害人可能會再次施暴,包含有前科者、有暴力脅迫行為者,以及在離婚開庭與裁判前後的加害人。保護司強調,若證據充分,就應該立即羈押這些高風險加害人。
立法委員王育敏建議相關單位在詢問被害人筆錄時,應呈現過去發生的相關通報紀錄,以便檢察官能參考更多資料做出判斷。她也提到國外案例,如法國和西班牙都對家暴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建議台灣可以參考。對此,邱泰源回應,在確保加害人仍能維持一定程度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電子監控措施值得研議。
隨著家暴悲劇不斷重演,社會安全網亟需補上漏洞,才能真正保護家暴受害者,避免更多悲劇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