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光演習落幕,總統辦公室主任陳羿伶,在個人臉書上傳自己穿著軍服的照片,引發政壇議論。如今,更被發現,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也穿著軍服陪同總統視導。對此,軍事專家就說,文職幕僚穿軍服,可能已經牴觸了陸海空軍刑法的規定。對此,總統府回應,一切都是配合國防部,沒有違反規定。

除了陳羿伶外,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也被發現疑似穿著迷彩服出席視導行程,兩人在照片中可見於後方交頭接耳。隔日8月15日,總統前往八里視導漢光演習時,陳羿伶再次穿著陸軍軍服隨行。
全球防衛雜誌採訪主任陳國銘表示,總統作為三軍統帥,穿軍服視導演習沒有問題,但非現役軍人的幕僚不能穿戴相關軍服和配件,連部章都不可以使用。陳國銘強調,這樣的行為已經牴觸法律規定。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74條規定,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159條也明定,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陳國銘提到,過去還有軍事迷因穿著現役服裝,參與角色扮演或生存遊戲而被罰款的案例。

除了可能被課予罰金,文職幕僚穿軍裝,也被質疑踰越政治分際,造成決策體制紊亂等等問題。淡江大學戰略所副教授林穎佑則認為,無論是五級代理人還是指揮權限,都有明文法規規定,國軍與共產黨和解放軍的體制不同。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則回應,總統視導重大國防演訓,相關幕僚團員是依國防部就演訓需要,配合參演部隊訊跡管理,穿著迷彩服,是為尊重專業及作業慣例,沒有違反規定,沒有違法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