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剴剴條款」,《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其中,272條之1部分獲藍綠白三黨共識,「虐童死刑」無須表決,但286條部分,藍綠白無共識,綠選擇不投贊成也不投反對,隨後網傳出「民進黨反對凌虐兒童致死加重其刑」。對此,綠委林俊憲今(19)日說明,修法過程中,272條之1部分各政黨都同意,協商的時候所有政黨都同意虐兒致死可以判死,大家有意見的是刑法286,但藍白把不同意見的286跟272-1一起表決,所以民進黨沒有投下贊成跟反對,因為如此修法會造成一個狀況,「凌虐過失致死會判的比故意謀殺一個7歲兒童還重」。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三讀階段,272條之1、286條一起的全案表決,民進黨立委未投贊成也未投反對,隨後網傳出「民進黨反對凌虐兒童致死加重其刑」。
對此,林俊憲表示,這次修法後謠言滿天飛,第一個謠言說民進黨長期執政,卻都沒有對兒虐事件加重處罰修法,但其實在2019、2024年有兩次修法加重處罰,他當時都投下贊成票,在他把證據貼出來後,造謠貼文就立刻刪除了,質疑根本是中央專業的造謠工廠;第二個謠言,稱民進黨反對虐童致死可判死刑,修法過程中,這部分各政黨都同意,即協商的時候所有政黨都同意虐兒致死可以判死,這是刑法272-1部分,大家有意見的是刑法286部分,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一個是凌虐過失致死、一個是故意虐殺,把兩個概念混淆,法界全部反對,只有藍白混在一起。
林俊憲強調,如此修法會造成一個狀況,「凌虐過失致死,會判的比故意謀殺一個7歲兒童還重」,身為國會議員,修法對國家社會影響非常深,一定要有更詳細周全的整體考量,立法過程會有一些相關討論,很容易被造謠抹黑,但不能因為怕引起爭議、怕被抹黑,就失去立委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