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在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舉辦各種營隊和活動,但其土地租約已於去年底到期,救國團仍繼續使用該中心。


台北市政府依據市有房地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應向救國團收取每月約187萬元的土地使用費,另外依公有土地使用行政契約,還需收取2倍的違約金, 截至6月24日,救國團累積的違約金為2181.6萬元,但台北市政府僅計算1月1日至19日的違約金,共230多萬元

救國團在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舉辦各種營隊和活動,但其土地租約已於去年底到期,救國團仍繼續使用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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