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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下屬、濫用就安基金!監院出手彈劾謝宜容、送懲戒法院

記者 黃韋銓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2 12: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2 13:20
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下屬。(圖/翻攝自YouTube)
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下屬。(圖/翻攝自YouTub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違法濫權,監察院於6月5日正式通過監委王麗珍、葉大華及王美玉共同提出的彈劾案,將謝宜容等2人移送懲戒法院,針對其在職務上涉及的重大失職與違法行為依法究責。

監察院於今(12)日公告第114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的案文與審查決定書。案中指出,謝宜容在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採取高壓管理手段,情緒控管失當,經常以辱罵或貶抑性語言對待同仁,導致員工長期處於高度壓力環境,不僅造成人事流動頻繁,更使部分職員出現身心異常狀況。最嚴重的是,一位受勞發署派駐的吳姓設計師疑因承受過度工作壓力,於辦公室內輕生,震驚社會。

 

此外,謝宜容尚有多項違失行為,包括違規動用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購買超量年節禮盒,不僅造成公帑濫用,更傳出部分禮盒流向不明,疑似遭侵占;也未依法辦理採購程序,涉嫌洩密並圖利特定廠商,行徑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另一方面,時任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則被指未審慎評估謝宜容的領導能力便予以大力提拔,任命其為分署長。即使在謝宜容情緒管理與領導方式明顯偏差的情況下,蔡仍未有效監督,反而多次給予高考績評比,縱容其行為,導致下屬失去申訴管道。尤其在吳姓同仁不幸輕生後,蔡孟良未展開深入調查,反急於將事件定調為「個人因素」,甚至遊說上級免於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始末,做法極不妥當。

 
監察院認定,蔡孟良與謝宜容二人皆有重大失職與違法情節,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公務員懲戒法》應受懲處。監察院審查委員全票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謝宜容#職場霸凌#監察院#彈劾案#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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