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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4兄弟」爆鑽漏洞沒當兵 內政部要查了:勿心存僥倖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1 16:4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1 16:45
內政部表示,無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或僑民身分,年滿18歲至36歲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表示,無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或僑民身分,年滿18歲至36歲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圖/內政部提供)

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今(11)日被爆出利用「役齡前移居國外的僑民役男」身分,鑽漏洞未當兵,而蔡旺庭其他三個兄弟也用相同手法未當兵。對此,內政部表示,無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或僑民身分,年滿18歲至36歲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而我國役男皆已建立役籍資料管理制度,並針對具有僑民身分之役男持續專案列管,強調未來將會持續辦理類似未役役男之清查作業,請國人勿存僥倖心態。

根據《鏡週刊》報導,蔡旺庭目前是役齡,但他早在役齡前就取得多明尼加國護照,並以「役齡前移居國外的僑民役男」身分,至今未服兵役,不僅如此,蔡旺庭的三個兄弟也用相同手法沒當兵。

 

內政部則發新聞稿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某財團第二代利用僑民身分迄未服役一事,內政部嚴正說明,服兵役是我國憲法明文的國民義務,無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或僑民身分,年滿18歲至36歲之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內政部指出,依《兵役法》相關規定,我國役男皆已建立役籍資料管理制度,並針對具有僑民身分之役男持續專案列管,並依據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清查是否有回國後屆滿1年,或曾有2年每年累積居住逾183日情形,於居住期間屆滿、喪失僑民身分或自願提前接受徵處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會同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持續辦理類似未役役男之清查作業,特別是具有中國身分喪失我國戶籍之役男,仍須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完成兵役義務。任何不符合規定長期滯留國外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將催告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仍不返國者,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請國人勿存僥倖心態。

針對旺中相關爆料,蔡家回應《鏡週刊》時強調,4兄弟早已除籍,有關兵役問題,一切都依相關法律規範辦理。


#蔡旺庭#旺旺集團#役男#內政部#兵役#當兵#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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