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針對「罷免吳思瑤」案領銜人張克晉突然退出一事,於社群媒體質疑其退場原因是否受「民進黨」威脅,並強調依據《選罷法》規定,罷免案領銜人並無主動退出機制。趙少康指出,罷免案已進入第二階段,中選會審查通過後,不會因領銜人個人狀況而影響罷免程序,呼籲外界勿誤傳相關規定,強調中選會應依法辦理,勿隨意解釋法律。
趙少康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張克晉宣布退出是否因民進黨施壓,尚無人知曉。他指出,《選罷法》並未規範罷免案領銜人主動退出,因此罷免案亦不會因領銜人變動而終止。趙少康進一步說明,外界流傳需過半數提議人書面同意才能換領銜人,事實上只有領銜人死亡或獲得過半數同意,才可由備補領銜人遞補,否則無法主動退出。
他強調,《選罷法》第76條第8項清楚載明,僅在領銜人死亡或經過二分之一以上提議人同意時,才能由備補領銜人遞補,且僅限一次。趙少康認為,罷免案領銜人無法主動退場,法律僅對提議人撤換領銜人有所規定。針對罷免吳思瑤案,已有超過1萬4000人同意罷免,不可能因領銜人退出而「吃案」。
趙少康進一步指出,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及《公投法》,撤案都須經過連署人或提議人同意。《選罷法》第78條亦載明,撤回罷免案需三分之二書面同意,不能因個人因素任意作廢。他呼籲中選會勿胡亂解釋法律,避免鬧笑話。他並質疑民進黨對在野黨團結意願,認為民進黨以各種手段打壓罷免案,造成寒蟬效應,剝奪人民投票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