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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會缺席立院「共諜案報告」 黃國昌怒轟吳釗燮:心虛不敢來?

記者 劉庭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21 11:3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1 13:48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資料圖/胡瑞麒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資料圖/胡瑞麒攝)

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任外交部長期間的助理何仁傑涉共諜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1)日針對「共諜滲透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但國安會應邀列席卻未到。對此,黃國昌怒批吳釗燮:「是沒有把國家安全放在心上,還是吳釗燮心虛、丟臉,不敢來國會面臨監督?」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1)日針對「軍事審判專庭(股)之執行現況,並就共諜滲透、機敏資訊洩漏等國安事件及忠誠安全查核機制,提出檢討報告及防制措施」進行專題報告,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會列席並備質詢,不過,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缺席,國民黨召委吳宗憲說明,國安會未請假,但有收到國安會回應「憲政問題無法到場」。

 

黃國昌受訪表示,今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針對有關於共諜滲透以及相關國家安全和防衛機制,邀請法務部調查局及國安會列席進行報告,「只不過非常令人驚訝、非常令人遺憾的是,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自己沒有來,國安會半個人都沒有來」。因此黃國昌開會以前提出會議詢問,依照《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規定,應受立法院監督,「國安會憑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可以不派代表?是沒有把國家安全放在心上,還是吳釗燮心虛、丟臉,不敢來國會面臨監督?」

黃國昌說,更嚴重的事情是,在今天詢答過程發現,吳釗燮長期的親信和連結只有在進總統府秘書長室時,辦過一次安全查核,接下來依法應該要辦特的安全查核「通通都沒有辦」,黃國昌稱質詢追問誰應該負責任,法務部調查局坑都不敢坑聲,而調查局也承認,不僅是吳釗燮身旁的何仁傑沒有辦理安全查核,連總統賴清德當初帶到副總統辦公室的吳尚雨,都沒有辦法進行安全查核。

 
黃國昌批評,顯然民進黨在面對涉及到涉及機密資訊的人員的時候,「螺絲已經掉海裡了」,根本是漫不經心,他質疑,是否只要是民進黨的大頭帶在身邊的親信,不辦安全查核也沒有關係?不辦也沒有人要負起責任?黃國昌要求相關單位一定要說清楚講明白,為什麼依法該辦而沒有辦,誰應該要負責任,否則民進黨有何立場告訴國人有把國家安全放在心上。

然而,外交部針對人員及助理的背景調查是否有固定安全查核機制一事回應,外交部如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職務(如常務次長、主任秘書、一級單位主管、駐外機構之常任館長等),均依「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於任用前辦理特殊查核,以落實《公務人員任用法》。聘僱人員雖非屬上開特殊查核範圍,但外交部於聘僱人員進用前仍辦理一般安全查核,調查其背景與素行,以應業務需要。

外交部強調,針對常任人員、機要人員及聘僱人員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外交部相關內部考核規定等辦理平時考核,定期考核渠等品德操守;外交部為有效掌握機關廉政風險因子,由外交部政風處依據法務部廉政署訂定之《機關廉政風險人員提列作業原則》滾動式進行風險評估作業,若符合前揭作業原則內應提列為機關風險人員之情形,除隨時簽報機關首長,更新風險人員最新狀況外,並由單位主管加強追蹤考核。

至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譴責國安會未出席專案報告,國安會說明,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2條第1項規定,國安會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並非政策執行與處置機關,除涉及本會議有關的法律案及預算案經程序送立法院審議外,不宜至立法院報告備詢,以符憲政體制。
 

國安會指出,為遵循與歷任政府一致之體制及慣例,國安會已於4月18日正式去函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會議主席說明,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中由在野黨委員提起之譴責案,國安會深感遺憾,再次籲請尊重我國憲政體制及慣例。
 


#國安會#吳釗燮#共諜#民進黨#司法委員會#立法院#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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