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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修法「普發現金」常態化 超徵3千億元以上就還錢於民

記者 黃韋銓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3/23 11: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3/23 11:12
藍委提案普發現金常態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藍委提案普發現金常態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政府今年普發現金10000元,還要修法讓「還錢於民」成為常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天(24日)將審查《預算法》第81條之1草案,目前藍營有3個版本,未來將凝聚共識成黨團版本,強調要在本會期通過,若修法通過,未來只要政府稅收實徵超過原預算編列數的20%或高於3000億元,就必須普發現金。

國民黨團將「還錢於民」相關修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除了日前提出的《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現金發放特別條例草案》付委審查外,明天財政委員會召委、立委賴士葆也排審《預算法》修正草案,審查賴士葆、王鴻薇、林德福3名黨籍立委提案版本。

 

賴士葆版本修正條文明定,「法定歲入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的120%時,除依第73條規定辦理外,應辦理普發現金。」簡單來說,當稅收超過原訂的20%,政府就應該將超收稅款返還給人民,至於發放金額,由政府決定。

王鴻薇的版本則規定,「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3000億元時,除依第73條規定辦理外,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還稅於民。」與賴士葆版本門檻不同。

林德福的修法則與上述2人不同,主張當賦稅收入實徵數高於預算數時,除依第73條規定辦理外,應優先辦理「減少特別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債務舉借」、「擴大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並「挹注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並由行政院提出追加或追減預算調整。

國會朝野攻防

#國民黨#立委#現金#稅收#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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