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會期立法院衝突不斷,在議場內「砸麥」、「破窗」等攻防行為屢見不鮮。如今,距離開議(25日)就剩2天,為防止國會衝突「浪費人民納稅錢」,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游顥等人,就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要求立委自行負擔毀損的維修費,並將破壞門窗等行為,明確列為「違法之舉」。

另外像是立委郭國文,從立院秘書長周萬來手中,劫走資料的這些行為,國民黨立委要在新會期提案,訂定明確內規。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民進黨好像跟立法院的門有仇,窗有仇,麥克風有仇,為了讓民進黨文明一點,我特別提案修法,只要有立法委員破壞公物的話,必須負擔賠償責任。」
因為光是過去一年,立院衝突導致的公物毀損維修費,就高達57萬元,藍營立委提案修改立委行為法第7條,明訂毀壞門窗、麥克風,拘禁攻擊議事人員,或偷竊議事資料,都要被列入「違法之舉」一律得賠。劍指綠營立委。
國民黨立委游顥:「民進黨花別人的錢,花人民的錢都不會心痛,這都要送紀律委員會來議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過去就有相關原則性的要求,這樣高度爭議政治性的法案,我們不禁要問道,國民黨這幾年來所造成的毀損,是不是有按照提案意旨,已經先主動表示要進行賠償。」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如果說卓榮泰院長還是一意孤行,想要去製造所謂的朝野對立,不倫不類的院長報告我覺得不聽也罷。」
休息一個月後,是否會用行動在開議首日表達怒火,在野黨暫留一手,此刻的國會山雨欲來風滿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