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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羈押重返土城!她曝交保後「做1事」:踩法院紅線

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03 0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03 07:37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2日晚間還押土城看守所。(圖/胡瑞麒攝)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2日晚間還押土城看守所。(圖/胡瑞麒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起訴,北院昨(2)日3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北捷前董座李文宗4位被告收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分析,因柯文哲當初交保後做了「關鍵1事」踩了法院紅線。

顏若芳在臉書發文指出,未看先猜,民眾黨一定會變本加厲,更大規模的渲染悲情牌、迫害牌,畢竟新任「咆哮帝」方上任,還是要做做樣子鞏固主席大位。

 

顏若芳認為,柯文哲當初一被交保放出來,民眾黨就匆匆開會,還現場討論案情,已經直接踩了法院紅線,再加上連月以來藐視、賤視司法底線的聲明和發言,不僅無益於釐清弊案,反而只會讓柯文哲的案情雪上加霜。

更多新聞:柯文哲再遭羈押 民眾黨發聲:痛心至極支持辯護律師抗告

 
顏若芳表示,還是老話一句,與其大肆咆哮,不如趕快叫「橘子」許芷瑜回國還比較務實,「如果柯文哲真的像你們講的那麼清白,為什麼連一顆橘子都會怕呢?」

北院指出,被告4人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犯罪嫌疑重大,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所犯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是被告4人均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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