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偵結京華城等案,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北捷董座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等被告起訴。台北地院日前更裁,提高上述被告交保金並科技監控,北檢不服二度抗告。高等法院今(1日)閱卷認抗告有理,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
北院日前接押庭原裁,柯文哲等被告3000萬至4000萬不等保金,經檢方抗告後高院發回,更裁庭上週日(12月29日)提高相關被告保金,並上科技監控。檢方不服更裁認,為防勾串有羈押必要,於週二(12月31日)依法再提抗告。
更多新聞:柯文哲請辭確定 黃國昌接代理主席發聲:向永遠的阿北致敬
北檢在新聞稿指出,原裁定認柯等被告4人犯嫌重大,若經判決有罪確定是重刑可期,可能伴隨高度逃亡風險,更裁後諭知鉅額保金及科技監控,是有降低逃亡風險,但行動自由不受拘束情形,仍無法防被告有串證行為,進而妨害將來審理。
更多新聞:蔡壁如翻供成北檢「抗告關鍵」? 柯前幕僚揭她背後心態
北檢指出,偵查發現柯在收受鉅額現金後,多直接交許保管,又受柯教唆後逃亡,犯罪細節尚待緝獲後釐清,現今科技發達,可能透過通訊軟體或第三人作串證管道,為防止勾串有羈押必要。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