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當沖稅率減半優惠,由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5,最早在106年4月28日實施,歷經2度延長,優惠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為維護交易動能,促進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立法院會今(31日)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12條修案,將優惠措施延長至116年底。
現行當沖稅率減半,由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5,最早在106年4月28日實施,歷經二度延長,優惠將在今年12月31日屆期。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12條修案,再將當沖稅率減半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同時刪除證券交易稅繳款書的送達規定。
財政部長莊翠雲昨天表示,今日若能順利三讀,1月1日元旦休市、1月2日股市開盤、交割時間1月6日,後續行政流程,財政部會盡力縮短,以利接軌實施,避免政策中斷出現空窗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