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今宣判,其中詐領助理費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外貪污圖利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對此,林穎孟發出聲明表示,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她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請法院把判決書及我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並批,法官無視冤情,水準令人難以苟同。
針對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今宣判,其中詐領助理費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外貪污圖利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根據檢方指控,林穎孟於2018年12月25日聘葉曜彰為公費助理,2020年3月31日,葉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因草創缺乏資金,同年5月聘用郭女為公司的設計師,林穎孟為保留葉的議員助理費,涉謀議將郭女充作公費助理,共計詐領26萬7219元,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林穎孟及葉曜彰。
對此,林穎孟發出聲明表示,她與律師皆未收到判決書,「沒有一毛錢進到我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批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她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林穎孟怒轟,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要求法院把判決書及她完整的答辯書狀上網,接受公評,「看誰在胡說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