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重大弊案落跑,遭台南地檢署通緝中,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申請自動調查,今(7)日兩人也直指台南地方檢察署與台南地方法院失職,不僅縱容犯罪,更傷害司法正義及公信力。
監察院指出,事件源於今年10月23日,台南地檢署以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為由,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然而,台南地院於隔日以「罪嫌不足」為由裁定釋放陳啟昱。
監院也指出,台南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於10月28日將案件發回。台南地院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卻遲至11月1日才開庭,而陳啟昱竟未出席,檢方於11月4日才發布通緝令。
監委王美玉、葉大華質疑,台南地檢署為何未向法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是否有縱放之嫌?且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間拖延,可能導致被告有機會逃亡,無論檢方與法院對科技監控設備的使用程序及時機,都有檢討改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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