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浮報助理費,黃紹庭29號下午兩點從廈門搭機回台,檢調直接在機場拘提,偵訊超過十小時,聲請羈押禁見,黃紹庭在合議庭坦承,家人太太都是人頭助理,而且其他助理費低薪高報,同時因為妻兒都有美國籍,法官認定他有逃亡能力,因此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記者VS高市議員黃紹庭:「(有什麼話要講的嗎)(會覺得被冤枉)小心小心(去廈門有什麼目的嗎)。」
什麼都不願多說,過沒多久,他的律師也趕到了地檢署,黃紹庭涉嫌浮報助理費,26號檢調搜索,他彷彿已經提早知道,清晨六點多帶著行李,搭上計程車到高雄機場,臨櫃買了機票飛大陸廈門,一度鬧失聯,地檢署不排除發布通緝,就在隔天27號,黃紹庭跨海自錄影片澄清。
檢調發動搜索,只有一位服務處周姓副主任遭聲押,只是案件移到地院開羈押庭,周姓副主任有提款的行為,但無法證明她和議員有犯意聯絡,罪嫌不足,無保請回。自行搭機返台的黃紹庭一入境被拘提,檢方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育信:「被告經訊問後,坦承以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
黃紹庭坦承低薪高報請領助理費,還將錢匯到太太名下帳戶,找人頭助理浮報助理費,加上太太和子女長年在國外,曾有美國國籍的他,人脈、家庭條件,有相當理由認為逃亡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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