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媒體人王志恩日前因在賀瓏所主持的《賀瓏夜夜秀》節目中,疑似暗諷罹患罕病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陳俊翰,因此遭到各界言論撻伐,事後遭移民署禁止來台5年,前陣子他也提起訴願,只不過遭到駁回。王志安昨(25)日怒批民進黨對他進行「言論的報復」,將「正式起訴中華民國移民署」。
王志安昨日中午在X(原推特)表示,收到了訴願被駁回的函件,裁定維持原判,5年不得以觀光名義入台。他認為他這次來台參加節目接受訪談,內容為其觀察台灣113年選舉,是符合教育部辭典中觀光一詞「參觀他國的文物制度、政教習俗」之解釋。
另外王志安認為他只是一般市井小民,並沒有仍夠掌控台灣政局、國安的能力,也沒有犯罪行為,還無償參加網路節目接受訪談,並未逾越觀光目的,原處分過度限縮觀光一詞,忽略他觀察政治選舉制度心得的政治性言論自由,並帶有告誡其上節目與我國人民交流選舉經驗及心得之意味,似乎違反了比例原則,因此訴請撤銷原處分。
不過內政部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第2項有明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台來須依據來台目的,申請相符事由,並遵守規範,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而王志安,今(2024)年1月20日受邀參與網路節目,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之事實已足堪認定,因此以原處分廢止訴願人觀光活動停留許可,註銷入出境許可證,並自王志安出境之日(1月21日)起,5年內不予許可其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於法並無違誤。
另外訴願審議委員會則解釋,王志安參與節目發表言論的行為,既非參觀他國文物制度、政教習俗之行為,亦非達成前揭目的之必然附隨行為,而且也沒有對他進行言論自由的限制,或直接針對言論所傳達之訊息、思想或觀點等進行規範,經內政部訴願答辯書論明,是因為王志安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期間,受邀在節目中發表言論,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所以依法處分,核無違誤,亦與比例原則無違,所訴實難採據。
王志安不服,將正式起訴中華民國移民署,他表示雖然訴訟不好打,但這顯然是「民進黨政府對我的言論的報覆」,是一種政治裁定,他強調所謂的違反《兩岸人民管理條例》不過只是藉口罷了。
王志安喊話不會放棄,「我就要看看,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是否能超越黨派,為大陸地區的人民,提供救濟。」也想親身經歷一番,中華民國的司法活動。
— 王局志安 Septembe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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