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延燒到豪宅爭議,先是妻子陳佩琪被爆到立法院附近看1.2億房子,今日(26日),民進黨議員再爆料,柯文哲早在今年5月,就以本人名義,以4300萬元「現金」,買下48坪商辦,質疑錢從哪來,對此,柯文哲火速回應,是參考其他黨的使用選舉補助款慣例,將錢用來設個人辦公室使用。
秀出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今年5月10日,買下立法院附近林森南路上一層商辦,所有權人姓氏身分證前三碼,和柯文哲本人都吻合。
台北市議員(民)林延鳳:「全額現金購買我要問柯文哲,你的錢從哪裡來,柯文哲有沒有挪用政治獻金的錢,來買這間房子。」
看看時間序,5月10日柯文哲買下濟南大樓商辦,5月16日就是太太陳佩琪用兒子名義開公司,智堯公司成立但地址登記民眾黨部,6月25日柯文哲以自己名義過戶濟南大樓商辦,直到7月陳佩琪再去看1.2億豪宅。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選舉補助款有參照其他黨的一些慣例,大概民眾黨規定是這樣,選舉補助款3分之1要歸中央黨部,3分之2歸個人。」
台北市議員(民)林延鳳:「為什麼登記在你的名下,而不是民眾黨的名下。」
柯文哲要做辦公室使用,但此刻台玻大樓裝潢中,而且9月份民眾黨部,就要搬去台玻。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考其他以前總統候選人例子,用那個錢去設個人辦公室,個人的。」
問題金流,或許不是選舉補助款,做個人使用,就能輕輕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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