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遭一審判決7年4個月。內政部今(27)日表示,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已發函通知新竹市府,「高虹安停職期間將不發給半薪」。對此,高虹安下午向媒體透露,原本打算將這筆半薪捐出來,當作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7月26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而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並由副縣市長代理。
而高虹安新竹市長職務目前也已被內政部停職,由現任副市長邱臣遠代理。不過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指出,高虹安雖說停職但還有半薪。內政部今也火速表示,考量高虹安是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並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
據聯合新聞網表示,高虹安得知內政部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一事表示,「尊重內政部的決定」。她也說,原本若依規定可以在停職後支領半薪,她是打算將這半薪捐出作為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而且都已經規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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