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學童,震驚社會;不過台北市長蔣萬安強調第一案發生時自己還沒上任,不過會積極面對,更指法規有模糊之處。對此,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18)日表示,在111年第一案發生時,教育部就已經函知各縣市政府處理機制與程序,而此案中確實發現台北市政府在程序與調查上有很多該做卻沒做的部分,而地方政府有無善盡責任調查是重點,教育部會進一步會再跟台北市教育局釐清。衛福部次長周志浩則說,部內針對《兒少權法》69條已啟動修法。
教育部次長廖萬堅回應,在了解此案的過程中,不管是台北市政府發布的新聞稿,或是家長陳情的描述,確實發現台北市政府在程序與調查上有很多該做卻沒做的部分,特別是有關幼兒的性平案件,本案又疑似性侵,身為第一線的地方主管機關就應該提高警覺,在調查方面可以用更多元方式。
張廖萬堅指出,目前教育局公開資訊跟新聞稿中似乎都沒有提到,在111年7月發生第一起案件時,《教保條例》雖然未修法,仍受到《兒少權法》管轄,且在第一案發生時,其實已經函知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是「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平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特別針對幼兒園疑似幼兒遭受侵害事件通報處理程序。
張廖萬堅說,該機制明確規定,首先要做法定通報,24小時內向直轄市政府社政、教政單位進行通報; 第二要啟動危機處理機制,結合相關工作網絡,包括社工、醫療、家防中心介入,進一步釐清案情並給予幼兒與家長協助;第三是實質調查後,該移送司法的就移送;該做行政處分的就處分。
張廖萬堅表示,在這案件中,只看到台北市教育局說不足以提列立案,但是在程序後要結案備查,這就是家長為何一直說等不到這案子的調查過程,結案後不管有沒有成案、送司法調查或行政處分,應該都要有個報告。而地方政府有無善盡責任調查是非常重要的重點,教育部會進一步會再跟台北市教育局釐清,在行政作為時是否有法令上的不足。
針對媒體不能揭露幼兒園名稱等,衛福部次長周志浩表示,只要是報導不會揭露出受害者、受害者身分不會被認出就可以,不要被識別出來,的確有些媒體會困惑,因為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而衛福部在1個月以內召集相關單位集思廣益訂出容易執行的方式給大家做參考,至於《兒少權法》69條規定保護被害人,不是要保護加害人,只要不揭露出受害者身分,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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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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