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進看守所第一天,雖然情緒平穩,但晚餐都沒吃,睡了一夜後,他的親友送來三本書,還花了將近兩千元,幫忙購買日常用品,由於,他進入監獄時,有帶了三天的藥,所方表示,如果有診斷證明,親友也能送藥,而且所內也有配合的醫師,將安排看診。
特地送了三本書,有講台灣史,有關於美國民主,還有一本從黎明到衰頹的心靈書籍,甚至還到福利社買了很多用品,要送給鄭文燦。
所內人員vs.民眾:「那這樣1992(元),等下給我明細,(好),請問這個是多久可以,我買不夠甚麼時候可以來補充,這邊一天最多收2000元。」
第一晚的晚餐4菜1湯,但其中有空心菜跟滷雞翅,不免有人會聯想,是真的吃飽,還是看到這兩道菜,沒有食慾。
隔天一早6點多起床,準備享用早餐,有別於前一天有問有答,獄所也轉為低調。
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鄭文燦)昨天睡得好嗎?他今天有吃早餐嗎?」
聽到問題微笑轉頭就走,鄭文燦可能是桃園監獄關押過的「最大咖」,三名室友沒有暴力犯。
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鄭文燦)他有帶一些慢性疾病藥,服用三天。」
只帶了三天的藥,但在看守所至少待2個月,只要有處方簽,完整藥袋包裝,藥師明確辨認,家屬可以直接送藥。
但真的會待滿兩個月嗎?能不能踏出大門,就看律師抗告成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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