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利用職權,幫光電業者向縣府官員施壓,取得設廠許可,業者答應給數千萬元,可能已經給付部分賄款。檢方查扣疑似廠商給的名車名錶,昨天複訊之後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他涉及收受光電業者賄賂,檢調兵分40多路搜索,同案約談的除了黃凱,還有其他人員,包括廠商和雲林縣政府建設處人員。
黃凱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各有處分。雲林縣長府建設處,處長20萬交保,其餘員工請回。光電業者部分,王姓、黃姓、周姓3人,分別10-20萬交保。連姓業者請回,但是限制住居。
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為什麼綠能在雲林,怎麼都會有這種事情來發生,真的要審慎思考,為什麼會讓政治人物去牽扯進去。」
上一任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就是因為綠能弊案,涉嫌收賄2600萬被起訴,所以請辭議長。
黃凱擔任了4屆的議員,2016年曾涉及向廠商恐嚇取財,遭判兩年。服刑之後再度當選議員。去年10月補選當選議長。
雲林縣議長黃凱(2023.10.30):「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
綠能業者能否設廠,需要地方政府許可,才能進一步由經濟部能源局審查同意。
光電業者涉嫌向黃凱行賄請他幫忙,黃凱向官員施壓,要求縮短許可時間,通過許可。檢方複訊之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