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0)日進行第二天警消環衛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林祈烽也指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民眾在一處大型工地現場,拍到了一部車牌開頭是「7-11」數字的未登記機車車牌,另外也有屬藥事法規定的醫療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趴趴走,呼籲警察局和衛生局要針對管理責任問題釐清,才不會再度發生車禍憾事。
民進黨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3人,今日進行聯合質詢,關心移工改車肇事及屬醫療器材的老人電動代步車滿街趴趴走無人管的問題探討,林祈烽指出,有民眾向他檢舉,在市區一處大型工地現場,發現一部掛著「7-11」數字車牌的機車,民眾以為是監理單位出新車牌,但上網查又沒有此事,由於該地常有移工和年輕人出沒,懷疑是移工或想耍帥的年輕人擅改車牌,想藉此逃避罰單或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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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衛生局長曾梓展則驚嘆,他第一次聽到這種老人代步車叫醫療器材,並質疑「能在馬路上走嗎?他要再查證一下」,而食安處長傅瓊慧說,電動代步車是不能上馬路行駛的,是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權責在警察局那邊。
林祈烽要求警察局和衛生局,針對滿街趴趴走的老人電動代步車管理責任問題釐清,並確認這些隸屬醫療器材的電動代步車到底能不能上路,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不過警察局長李文章強調,未依規定懸掛車牌,只要被查獲,都會被開單罰款,如有涉及變造車牌,則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會移送地檢署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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