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三度開羈押庭,陳水扁五度舉馬英九為例為自己辯護,他強調關心龍潭案是為了拚經濟,就像馬英九什麼都關心,過年買不到車票也可以找總統;而馬唯中在美國刷卡也申報特別費,自己和馬英九一樣都是公私款混用,捐贈大於收入,為何犯罪?最後他叫檢察官乾脆建請馬英九槍斃陳水扁,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馬英九」3個字,是陳水扁近1個小時的答辯,最常提起的名字,至少說了10幾次!羈押庭剛開始,陳水扁就舉例馬英九特別費案獲判無罪,認為他也不應該被起訴,他再度搬出大水庫理論,強調兩次選總統,捐了3億4千萬,超過檢方起訴的1億415萬,怎麼會犯罪!
有關龍潭購地案,陳水扁強調是基於總統職權,關心重大財經事項,就像馬英九連過年買不到車票,這種非關總統職權的事都關心,這是無可厚非;不斷拿現任總統做比較,陳水扁訴求的是,我和馬英九一樣是公款私款混著用,但司法對兩人的標準卻大相逕庭。
陳水扁質疑,馬英九把選舉補助款捐出,是因公支出,他把私款用在機密外交,卻不被允許?而馬唯中在美國刷卡、申報特別費,女兒有美國護照,馬英九是否也有逃亡之虞?當初馬英九涉貪被起訴沒被羈押,而陳水扁95年要黃睿靚回台生產,日前要求兒媳回來應訊,卻被認為可能逃亡,他很不服氣。
如果檢察官特別留一手要羈押他,乾脆建請馬英九比照蔣介石硃筆一批槍斃他,以免浪費司法資源!從激昂到無奈,只可惜,馬英九這3個字不是護身符,陳水扁還是重回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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