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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持續調查第一波偵結之外的相關案情,發現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疑似協助吳淑珍匯款,把60萬美金,還有新台幣3400萬匯往海外,如果查證屬實,特偵組表示會再決定,是否將辜仲瑩從證人身分,改列洗錢案被告。
今年10月,辜仲瑩以證人身分到特偵組接受約談,檢方當時就已經發現,辜仲瑩和扁家人頭戶之間,有一些奇怪的資金流動。
當時,辜仲瑩的說法是扁家人請他幫忙投資,第一波偵結起訴後,檢方發現了更多奇怪的金融紀錄,92年6月,吳淑珍要求陳鎮慧從吳景茂的帳戶,轉出80萬美金,這筆錢當中,一部分由辜仲瑩轉匯往香港渣打銀行。
這筆錢,短時間之內沒有盈虧增損,檢方認為不是辜仲瑩所說的投資行為,更詭異的是,這60萬美金,沒多久辜仲瑩就轉匯到另外2個帳戶,92年10月,60萬美金又轉回到吳景茂名下,存進了荷蘭銀行的新加坡分行。
大費周章,錢繞了一整圈是為什麼?特偵組要追查。記者:「辜仲瑩是不是疑似協助第一夫人吳淑珍,把錢匯往海外?」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需要再確認有無這回事。」記者:「如果查證屬實的話,會不會因為這樣子把他列為被告?」陳雲南:「那要查證看看實情如何,再決定。」
特偵組發現,辜仲瑩和扁家有多筆可疑資金流動,從92年到94年間,一共進出了4筆金額,這些錢是不是涉及不法?有對價關係?還是根本就是幫忙洗錢?特偵組還要深入追查,事證齊全,也不排除要將辜仲瑩直接改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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