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下午起訴扁案,其中在國務機要費的部分,當時檢察官陳瑞仁只針對國務機要費中,發票核銷的部分進行調查,認定吳淑珍涉嫌詐領1480萬;這回特偵組將發票和領據核銷的部分逐一清查,發現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等人,涉嫌虛構機密外交,偽造假名冊,一共詐領國務費1億415萬。
當時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時,只針對發票核銷的部分,進行調查;發現吳淑珍利用陳前總統請領國務機要費的機會,從91年7月起開始蒐集發票,但發票中有她本人和第一家庭成員的刷卡消費。
93年7月,買了一顆卡蒂亞32萬元的鑽戒,用的是國務機要費;92年,又買了TIFFANY鑽戒,一顆132萬,其中27萬是使用SOGO禮券,通通拿來報國務機要費,吳淑珍涉嫌詐領1480萬。
這回特偵組把國務機要費中,領據核銷的部分,也列為偵辦的重點;從89年開始,吳淑珍指示陳鎮慧,將5千多萬的機密費,分批匯入吳景茂的人頭戶,同時還發現馬永成、林德訓,涉嫌偽造假名冊,虛構機密外交經費,詐領國務機要費一共1億4百多萬。
因此檢方認為,這是國庫通家庫,貪污的最好證明;原本陳瑞仁起訴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以及陳鎮慧等4人時,其中林德訓和陳鎮慧,請求緩刑,不過特偵組在偵辦後,認為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人,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
綜合所有單據和人證,陳水扁和吳淑珍等人,等於是拿國家的錢私自花用,遭到檢方以貪污和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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