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未出現證人」 法官難認同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扁家洗錢案第一波起訴,檢方派出3位公訴檢察官和3位特偵組檢察官蒞庭,但3個多小時的攻防,還是沒能成功延押陳前總統,因為檢方的理由是,如果不押陳水扁,就可能讓曾位居總統高位的他有機會脅迫未出現的證人;不過法官認為,所謂未出現的證人不具體,檢方不能以此做為羈押理由,因此裁定當庭釋放。</p>

將近3個小時的延押庭,6位檢察官為何沒能再延押成功?

一開頭,公訴檢察官就說:陳水扁犯下的是5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審判長周占春,立刻追問檢察官:你們是指陳水扁和誰串證?

這時特偵組的檢察官越方如立刻起身說:陳水扁身為前總統,手中握有相當多資料,這些資料有可能造成某些證人生計困難,不得不受脅迫,加上還有相關案件都在偵察,一些未出現的證人也許會做出不實的陳述。

但律師也不甘示弱,鄭文龍加上鄭勝助2人說的比檢察官還多,長達20多分鐘,都在跟法官動之以情,攻擊檢方羈押太殘忍。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不論你是平民或是一個總統,或是一個卸任總統,你都應該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審理空間,不應該再用羈押的方式,讓他的律師無法跟他,好好討論案情,讓他的辯護空洞化。」

3位法官經過1個小時的評議裁定,最後認為:陳水扁雖然涉及的是5年以上重罪,但還是必須要有逃亡之虞,但檢察官都沒有提出前總統有逃亡的可能,加上特偵組提出未出現的某些證人,根本也沒有具體的人名,怎麼可能因為也許不存在的事證就聲請延押,裁定當庭釋放。

檢方大陣仗出動6名檢察官,原本偵查終結的喜悅,沒想到對上2名律師的悲情策略,法官裁定的那一刻,瞬間降到谷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