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國民黨立委李乙廷,涉嫌和樁腳在競選期間,捐助苗栗縣多間廟宇,2千元到1萬元不等的香油錢,樁腳還穿著競選背心,在場呼籲大家支持李乙廷,台中高分院認定,李乙廷和他的樁腳賄選屬實,二審判決他當選無效,全案定讞不得上訴;而依法3個月內要補選,國民黨表示將先由地方黨部辦理補選登記,若協調不成就辦初選、重新提名。
11年前,李乙廷跑了8個選區、8間廟宇,取得資格代表國民黨參選苗栗縣立委,他靠神明當選,卻也栽在神明手中,李乙廷和樁腳涉嫌賄選,捐助廟宇活動,台中高分院判決他當選無效,二審定讞。
台中高分院庭長吳火川:「(李乙廷)在競選以前,對這些團體都沒有贊助款,我們認為捐助金應該有賄選行為。」
法官認為,李乙廷和樁腳在競選期間,穿著競選背心,多次到各寺廟捐錢,金額從2千元到1萬元不等,捐完後更公然拜票,因此認定有賄選事實。吳火川:「收據都由李乙廷的助選人員,賴意晴集中保管,我們認為應該是他(李乙廷)授意。」
中選會正式公告後,李乙廷將喪失立委資格;對此,他低調不願回應。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