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北地院合議庭於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處以重刑,扁辦上午也發表聲明,表示地院竟然將相關應機密的案情記載於判決書中,完全漠視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保障相關當事人基本人權的立法意旨,顯有違法審判之嫌,籲請監察院應立即主動調查。此外扁辦認為特偵組也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法務部、檢察總長及最高法院檢察署必須徹查,並追究相關特偵組檢察官洩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