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冷颼颼,不過最近監察院廣發催繳函,給近年參與公職選舉的參選人,要他們把選舉期間收受來自虧損企業的捐款給吐出來,因為他們已經違反政治獻金法的相關規定,有立委大呼吃不消,還得跟朋友調頭寸;政黨方面也受衝擊,得透過借錢募款的方式來還這些政治獻金,民進黨提出政治獻金修正案,國民黨也有聲音考慮聯手修法。
時機壞壞,竟然還有政府來討債!原來是監察院發出追繳令,要立委跟政黨把選舉時從虧損企業拿的政治獻金通通吐出來。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我要退還180幾萬,那真的很慘,現在景氣又那麼差,去哪裡募180幾萬?」
民進黨立委余天:「應該繳回大概200萬吧。」記者:「200萬,那你現在有這筆錢嗎?」余天:「可能跟朋友調吧。」
這可還不是大戶等級,以政黨來看,國民黨吐了8千多萬,民進黨也還了2千7百萬,不小心慢了一步,沒有返還或繳庫還得付罰款。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逾期的話就是說收的人,會被處20到100萬的罰鍰。」
這下就算借錢、募款也得想辦法還,但立委也說這實在很誇張。民進黨立委陳啟昱:「要叫我們去查證說,人家公司到底有沒有賺錢,或者是虧錢,人家要捐助你已經很好了,還要去問人家有沒有賺錢。」
柯建銘:「虧損企業不能捐款,這個條文是違憲的,請問虧損企業能不能捐款給寺廟,這個條文本身就是違憲條文,應該予以刪除。」
還記得當年政治獻金法通過時,藍綠歡欣鼓舞的場景,沒想到現在,良法卻成了立委景氣寒冬募款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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