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律師轉述扁:貓纜案 檢應比照辦馬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總統陳水扁進看守所已經第23天,委任律師鄭文龍原本下午3點要到台北地檢署做說明,不過他表示,基於一案不兩辦的原則,今天下午請假,理由已經向檢察官說明,希望可以被接受,另外,律師轉述的陳水扁的想法,他認為貓纜案,檢方也該比照查辦。</p>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有具狀去請假,我用很謙卑的心態跟地檢署報告,為什麼我要請假,因為同樣一個案子不兩辦,這個案子已經有台北律師公會通知我在調查了,所以我也對台北律師公會做了說明,地檢署是後面才通知,基於我們法律上大原則,一個案件不可以做兩次處理,通常是先辦先處理,後辦就併案處理,而且有訴訟經濟的考量,所以我特地向地檢署報告,檢察官也非常好,也很繁忙,我就跟他說節省這個訴訟的時間,先由台北律師公會來處理,所以跟地檢署報告。

我都是下午來做律見,這也是我例行的工作,所以我時間上也剛好有預訂了,所以我一併報告這個事情。我後面有附帶,就是說我剛剛的說明請檢察官參考,如果檢察官認為還是要繼續調查的話,我也會配合辦理去說明。」

另外,律師律見完陳前總統,轉述陳水扁的想法,他認為馬政府把他過去的高鐵政績當弊案,卻把馬政府現在的貓纜弊案當政績,他認為檢方應該比照當初陳瑞仁查案的精神,去辦貓纜的弊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