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扁家洗錢案,元大金控上午聲明表示,大股東戶頭裡的資金流動,與公司業務無關,要投資人放心,但元大過去傳出不少爭議,其中又以入主復華金控,最令外界矚目,特偵組發現,馬維辰奪下經營權後,疑似透過4個帳戶,匯款18萬美金到扁家人頭帳戶,時間點剛好就在陳致中結婚時,檢方追查中間是否有對價關係。
庭訊結束,元大金控2位少東馬維建、馬維辰,搭車離開特偵組,2人沒有回家,直奔元大金控,似乎顧不得週末假日,部分高階主管,也因為約談行動,進辦公大樓。記者:「今天主要是來做什麼的?」元大金控人員:「對不起,對不起。」記者:「律師..有沒有改列被告?」
這回馬家2兄弟是以證人身分出庭應訊,會捲入這波風暴,起因是曾經打著吳淑珍助理闖出名號的在押被告蔡銘哲,他供稱94年6月,馬維辰利用自己、和理財顧問林明義,以及2名助理在內,一共4個戶頭,匯出18萬美金,將近新台幣600萬,到蔡銘哲的人頭帳戶內,這筆錢,接近元大金控,取得復華金控的經營權之後,難免引人聯想,巧的是,陳致中和黃睿靚,也在這時候結婚。
面對海外7億密帳,陳致中曾提過是結婚禮金,但陳水扁曾信誓旦旦,不收禮金,因此600萬的來源和用途,成了重要關鍵,雖然馬維辰兩兄弟,應訊時充分配合,強調沒有不法,元大金也立刻發出聲明強調,這是股東個人行為,希望挽回被搜索後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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