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港鎮長「賣職缺」收賄750萬 判10年2個月定讞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2.05.07 13:44
-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07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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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永義。(圖/TVBS)
日前雲林縣北港鎮長蕭永義在2018年當選後,涉嫌以120萬至150萬元不等價碼,透過白手套出售「正式清潔隊員」的職缺,收賄高達75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判定蕭永義10年2個月定讞。

蕭永義在2018年底當選北港鎮長後,疑似為了償還競選時的債務等開銷,將該鎮清潔隊職缺以120萬至150萬元,寫在便條紙上透過蔡姓白手套出售,總共賣出6個清潔隊職缺,貪污金額為750萬元,雲林地院判其10年2月徒刑定讞,並褫奪公權8年,沒收行賄所得750萬元,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蕭永義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提起彈劾,懲戒法院審理後判他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另外,參與其中的蔡姓白手套則判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必須向公庫繳付50萬元;其他行賄人分別被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或緩刑2年,必須繳給公庫4到10萬元不等的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