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清標在惜別宴後突然心臟不適,這令人聯想到不過幾天前的劉泰英,當時他是在惜別宴後血壓飆高住院,但一天後就被發監執行,原因就在法律規定,除非是坐牢會導致病情有生命危險,或者是「心神喪失」、「懷孕超過5個月」等情形,否則一旦病情好轉或是可用藥物控制,都還是必須發監執行。
躺在擔架上的被牢牢固定,坐著輪椅被推出醫院大門,到能靠自已走進監獄大門,劉泰英短短2天1夜的3種形象,究竟為何還是能順利發監。北檢檢察官劉承武(97.7.18):「已經從急性期脫離,他的病情確實已經好轉。」
檢察官這段話的關鍵字就是,已經好轉;因為依法暫停發監必須是「心神喪失」、「懷胎5個月以上」、「生產未滿2個月」或是「已經生病但坐牢可能會危及生命」。
其中第四點,因為有模糊空間,就必須要由檢察官和醫師及當事人討論後決定,是不是發監後會有超過50%以上的機率危及性命,如果是就會暫停發監,相反的,如果好轉又可用藥物控制就會發監。
法務部矯正副司長陳世志:「檢方沒辦法執行,他一段時間會再送來,再看看,能不能夠執行。」記者:「大約多久,檢方?」陳世志:「一般他們都是1個月或3個月左右。」
一般而言,末期癌症和植物人,心臟疾病方面,像是狹心症、心室早期收縮、二尖或三尖瓣膜破裂等,檢方會傾向暫停執行;但比較顏清標狀況,並沒有出現這3種嚴重心臟疾病。
此外,如果有急性傳染病,例如:瘧疾、傷寒,或是太老、殘廢到不能自理生活,監獄方面也可能拒收;不過收下後,受刑人如果生了重病、衰老、殘廢、懷胎、生產等,也是有可能保外就醫。
不過在有了伍澤元利用保外就醫潛逃的前例,檢方都會進行監控,甚至達24小時,不給任何「藉著生病」落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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