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10位首長的特別費案,在去年5月被告發,最高檢特偵組在今天將其中5位,包括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和前內政部長李逸洋等,依貪汙罪嫌起訴;他們全被檢方認定用了假發票詐領特別費;至於蔡英文和黃志芳等,則是被認為罪證不足,以不起訴簽結。
歷經1年2個月,10位首長特別費偵結,包括前教育部長杜正勝涉嫌詐領36萬多、前法務部長施茂林18萬、前考選部長林嘉誠61萬、前銓敘部長朱武獻6萬和前內政部長李逸洋4萬多元等,以上這5位首長及他們的4位幕僚,通通都因為用假發票報帳而被以貪汙罪嫌起訴。記者:「今天起訴通通都是發票部份?」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對對對。」
5位起訴首長,涉嫌金額最高的是前考選部長林嘉誠的61萬,而最讓承辦檢察官越方如煎熬的則是「前頂頭上司施茂林」,施茂林被查出用報了很多餐費,但消費時間卻是在就任部長之前,還有許多的禮品項目,也被認為是個人用途而被起訴。
而越方如談起將老長官起訴的心情時,一度哽咽,她說「我很難過,因為施茂林真的是個好長官;在承辦之初,本來我也有想迴避,但我迴避了,其它檢察官怎麼辦?因而我決定要標準一致的秉公處理」。
至於其它5位首長被告發而不起訴的,則包括前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前外長黃志芳、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和交通部長蔡堆,蔡英文的理由是她特別費有幾年都沒領完,而且她的支出大於收入,黃志芳有爭議的是在花了8萬多元買自己的衣服,但由於外交部本來就有設立「置裝費」的慣例,而被認為算因公使用。
至於陳瑞隆,只有240元的芒果茶發票有問題,在陳瑞隆坦承錯報後,檢方以比例問題相信沒犯意,蔡堆則是祕書買了2雙女鞋,卻自行拿去報帳,何志欽則是發票全沒問題過關;這回檢方是只針對單據查核,領據全都沒查,5位首長雖然被起訴,但卻沒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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