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訂警察機關可不再受理「非對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違規」,但日前仍有機車騎士騎車遇大雨,停在路邊穿雨衣卻遭檢舉吃上罰單,網友怨聲載道。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今(7)日指出,行政院尚未公布施行日,造成仍有國人在法律三讀後逾2個月,因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挨罰。
萬美玲指出,立法院去年12月7日即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檢舉達人檢舉權限,明定非對交通安全有危害性的違規,警察機關可不再受理,例如紅黃線臨停,且總統府去年12月22日也已公布,只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
萬美玲說,但行政院已超過2個月未公告施行日期,致使新修正的法律至今未有效力,造成有民眾只是紅線停車穿雨衣卻仍遭到檢舉受罰,不僅影響民眾權益,更是藐視國會。
萬美玲指出,行政院明顯行政怠惰,應盡速公告新修正的道交條例施行日,為保障國人權益,她將提案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4條」,明定法規授權行政機關公布施行日期者,最遲應於2個月內完成公布,逾期仍未公布,則自動生效,避免未來繼續發生因行政怠惰影響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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