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2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國內針對移工職災失能等醫療照護與補償未獲公平對待,未領失能津貼金額超過4000萬元,相關罰則對雇主未產生警惕之效,監察院促請勞動部確實檢討改善。監委王美玉質疑,這是讓台灣顏面大失、很負面形象的一件事,「難道4000萬元是幫國庫省錢嗎?」
監察院指出,台灣自1989年起引進移工,開放至今已逾30年,外籍移工人數累計超過70萬人,監察院調查顯示,職災移工失能率是本國勞工的2倍,經追查移工職災失能的處境,發現2006年至2010年有聘僱許可領取失能給付的外籍移工有1087人,其中有512人終止契約,占了近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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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監委王幼玲、王美玉實地勘查移工失能職災案發工廠,訪談8位移工,其中2位在醫療結束後,已返回原工廠上班,另有4位移工進行司法訴訟、2位因雇主不再續聘,被迫返回母國,職工指控「一個工廠奪走了5個移工的指頭!」,也有人受傷後因此被「警告」,更有老闆質疑移工故意自傷取財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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