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鬧場遭訴 劉文雄判無罪定讞

  • 記者賀乙舜攝影彭光煦
  • 發佈時間:2008.03.26 12:1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22:46

前立委劉文雄及陳朝容,在前年國慶日上鬧場,遭檢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一審判決無罪;上午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法官認為劉文雄等人的行徑,在沒有被舉牌宣告違法下就已經結束,不構成違反集會遊行法,宣判無罪定讞。</p>

一身紅衣,在三軍儀隊中S型穿梭,前立委劉文雄,2年前在國慶典禮上,配合紅衫軍「天下圍攻」,在總統和外賓前大膽演出。

當時另一名立委陳朝容,在觀禮台上鬧場被架離,種種脫序演出換來一場官司,2名立委加上拉布條嗆扁的親民黨員,一共4人通通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前立委劉文雄(95.10.19):「舉辦單位也沒有說我們不好,只有陳水扁不高興而已。」前立委陳朝容:「當天集會遊行法,主人都沒有意見了。」

2人遭約談時仍理直氣壯,去年12月一審獲盼無罪,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上午宣判,法官認同一審觀點,認為劉文雄和陳朝容的行為,在沒有被舉牌宣告違法前,就已經遭國安人員制止,並未達到違反集會遊行法的標準,宣判無罪。

不過法官也強調,劉文雄等人的行徑,確實構成鬧場並不妥當,但依法論法全案無罪定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