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總統大選投票正好是星期六,但中科有兩家半導體大廠員工投訴,公司只給員工2小時去投票,但部分員工反應,家住遠一點的人2小時根本不夠,照勞委會規定322應該要放假,如果要上班應該要發加班費,而且不應該妨礙員工投票。
322總統大選投票應該是全民一起參與,勞委會規定放假一天,不過有中科員工投訴,他們不但要上班還可能沒辦法去投票。員工:「是有選舉假啊。」記者:「是休一整天還是幾個小時?」員工:「看地區啊,如果台中給你幾個小時去投個票。」
員工反應,公司只給他2小時公假回去投票,如果超過時間還要扣薪水、扣假,也有人抱怨,給2小時投票實在太短,萬一家住外縣市、台北或是高雄,光是應付單趟車程根本就不夠用,嚴重剝奪員工投票權益。公司代表:「選舉日員工可以選擇不用上班,那他只要進入加班系統、請假系統來填寫請假申請。」
公司解釋事先早就公告,322當天員工可以自由選擇上班還是休假,沒有強迫加班,至於投票當天上班的人,會依照勞委會規定算加班費,而另一家公司也說,白天上班的人可以投完票,晚3小時進公司,晚班同仁則再多上3小時,他們已經體恤員工,原則上不會再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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