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花費6.29億元買回「美麗灣渡假村」建物,多名縣議員關心如何使用。台東縣長饒慶鈴今天說,縣府會先用約10個月時間舉辦座談,聽取各方意見後,再決定用途招標。
紛擾多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BOT案,業者提出仲裁與台東縣政府解約,去年10月間台東縣政府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建築物,今年7月完成點交。
許多台東民眾關心買回的建築物如何使用,台東縣議員王文怡、鄭崗山今天在台東縣議會縣政總質詢中,針對此問題質詢饒慶鈴。
鄭崗山質詢表示,「美麗灣渡假村」建築物已是縣政府的,現在卻花錢請保全看守,不讓外人進人,建物外觀有斑駁脫落,遊客都看得到,如果照片上傳臉書(Facebook),對縣府形象很不好,既然買下來,縣府就應負責。
王文怡質詢指出,許多縣民都想知道台東縣政府花費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築物後要做什麼,要朝哪個方向處理,台東縣政府總該有個時程表而不是放在那邊不動。
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長余明勳答詢表示,近期內會在杉原舉辦衝浪賽,至於整棟建物的規劃,有很多業者提供建議,包括社會公益、教育訓練、海洋生態及長照,但要怎麼利用,還在進行研議。
饒慶鈴答詢指出,縣政府會先用約10個月的時間舉辦座談,聽取各方意見後,再決定用途招標,因此,需要1年左右時間就會知道用途。(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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