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導稱越南政府暫時承認台灣疫苗接種證明及高端疫苗,外交部今天澄清,高端疫苗尚未向越南政府提出申請註冊,國人若持接種高端疫苗的證明文件入境越南,可能無法順利申請縮短集中隔離天數。
外交部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外交部與駐越南代表處今年8月初經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並將國人可申請的3類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範本及相關資訊,供越南政府參考。
在提供相關資料後,外交部表示,已獲越南政府暫時同意,持有在台接種3類COVID-19疫苗證明文件,且已接種全部劑量疫苗的入境人士,可依照越南衛生部今年8月4日的公告內容,申請縮短入境越南後的集中隔離時間「7天集中隔離及7天居家健康監測」。
外交部說,經查,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恒21日記者會說明內容,並未提及越南政府認可高端疫苗一事。
另依據外交部及駐越南代表處掌握的消息,越南政府目前認可的疫苗廠牌僅限於「包括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可,或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歐盟藥品管理局(EMA)批准,或已向越南政府申請註冊獲得核准的COVID-19疫苗廠牌」。
外交部指出,高端疫苗尚未向越南政府提出申請註冊,所以國人如果持接種高端疫苗的證明文件入境越南,可能無法順利申請縮短集中隔離天數。
外交部及駐越南代表處已將台灣疫苗申請越南政府核准使用,及越南政府疫苗護照相關規畫,提供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參考,外交部與駐處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主管機關政策規畫,與越南政府推動相關合作。
外交部表示,相關資訊可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越南」項下的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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