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釀46死,營建署長吳欣修今天說,錢櫃大火後就發函請地方政府定期盤查高風險建築物,每年檢討申報狀況,「城中城」都有申報,但更積極強制處罰這塊沒有做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內政部長徐國勇等人列席,專題報告「確保民眾居住安全,盤點全台危老建築,從高雄城中城大火重大傷亡案,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之公共安全、環境維護、消防設備、逃生演練及防災教育、救災、傷患救助、創傷輔導與獨老等問題並保障消防人身安全與權益」。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時指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民國84年前落成的建築,無法強制成立管委會,應修法完善;營建署輔導成立管委會,至今成立報備率約66%,但全國仍有8506棟沒有管委會,老屋最多的台北市報備率最低,只有37.5%。
吳欣修答詢時表示,將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性設立管委會,未來針對公寓大廈不成立管委會,或不履行管理責任,將增加罰則及處罰對象。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質詢時指出,高雄「城中城」大火後,內政部10月15日才發函給各地方政府消防機關,全面清查盤點轄內老舊建築物,質疑這是在錢櫃大火後,內政部第一次發文要求清查。她要求內政部應超前部署,積極稽查並確實核罰,不要事發後才補破網。
吳欣修表示,從錢櫃大火後就有發函請地方政府針對高風險建築物定期盤查、檢查,違法的話會直接開罰;每年都有定期開會,檢討申報狀況,如果沒有申報,在檢討會議中都會呈現出來。
王美惠追問,高雄「城中城」部分是否未申報?如果法規中有罰則,相信今天就不會這樣;吳欣修說,其實都有申報,所以才有張貼公告要求改善,「但更積極一點去強制處罰這件事情,這塊沒有做到」。
吳欣修表示,這星期五(22日)與地方政府開會的目的,是強調要貫徹建築法第77條規定,要強制進行工安檢查、申報,不符合就要求改善,如果還未改善就可以直接開罰。
至於地方政府檢查人力是否足夠,吳欣修說,首先要清查數量,並做相關申報、檢查計畫,如果因為人員關係必須找其他單位協助,相關費用營建署會來協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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