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將與中央做法一致,放寬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視聽歌唱業、桌遊等營業場所規定;但舞廳、酒家、酒吧等則暫不開放。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規劃5日起,將有條件開放電子遊戲場業等部分休閒娛樂場所。
市府表示,將與中央採一致態度,逐步且漸進式放寬部分營業場所,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桌遊等營業場所。
市府指出,放寬的營業場所除應符合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加強通風換氣外,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滿14天,還需依經濟部後續公布的相關各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初步規劃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通則外,市府表示,還要遵守顧客以1人1機遊玩,定時執行環境機台清消等防疫管理措施。
至於視聽歌唱場所,市府指出,除飲水外不得飲食、唱歌時需全程戴口罩,且每組顧客消費完,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換氣等措施;其他營業場所也需依經濟部公布各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市府後續將依疫情滾動式調整各項措施。
此外,其他如舞廳、酒家、酒吧等類似的休閒娛樂場所,市府表示,因指揮中心考量仍有近距離接觸疑慮,仍然維持暫不開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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