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喊出8年要蓋12萬戶社會住宅、8萬戶包租代管,持續朝整體20萬戶的目標邁進。不過審計部警告,如果政府12萬戶都要靠自己興建,估計需要的經費是5832億,政府的財政負擔勢必加劇。專家建議,其實國內《住宅法》已經寫明,可讓企業參與建設社會住宅,然而至今都沒有成功案例、能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政府不妨思考如何運用更靈活的財政手段,導入民間效率和資金,讓社會住宅願景早日達標。
央北社宅主任王添明:「喜歡種什麼就種什麼,那辣椒,絲瓜,苦瓜,茄子各種方面,這個多采多姿,那本身住戶他們也會互相交流。」
歐美早期的社宅,多半地處偏遠、以弱勢戶居多,卻也形成治安死角。台灣社宅起步較晚,不過借鏡歐美、改採混居模式,並導入托嬰、日照中心,強化社會福利和生活機能,讓買不起房的人也能安心落腳。
國內社會住宅喊出8年20萬戶,其中8萬戶包租代管,12萬戶則由政府直接興建。根據內政部最新的社宅階段進度報告指出,預計今年底,國家住都中心將招標1.5萬戶,加上地方政府完成的5354戶,今年新增2萬戶目標可望實現。不過審計部推估,政府直接蓋12萬戶的經費,至少需要5832億元,恐惡化債務負擔,內政部回應,透過房地合一稅挹注中央住宅基金,可彌補資金缺口。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房地合一稅收因為它可能會,隨著房市的景氣起伏而有些漲跌,所以你未來這個稅收能不能夠,補這個興建社會住宅的經費,這是一個疑慮啦。」
社宅除了興建,還需要維運,經年累月的龐大經費,無法光靠稅收或調高租金自償,因此《住宅法》第19條,除了寫明主管機關可興建社宅外,其實民間企業的財力和效率,也是廣建社宅的重要力量。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整個首爾市他們現在大概有,十幾萬戶的社會住宅,他們將近20%的社會住宅,都是透過都更拿到怎麼拿,因為他們都更的相關的條例裡面,也是有類似這樣的精神就是說,你一定規模以上的地區的都市開發,(政府)他就會強制你一定要,回饋多少面積的社會住宅,可是相對是政府一定給你補助。」
既然政府銀彈有限,由企業蓋社宅,已有多國經驗可供參考,然而吸引民間投入,有賴融資放寬和租金補貼,國外成功經驗仍很難在台灣落地。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社宅供不應求,兼顧財政平衡與社會福利,手法得更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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