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扁案洗錢起訴! 特偵組說明

  • 發佈時間:2009.12.24 15:57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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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追查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弊案,下午偵結起訴!其中陳幸妤也因洗錢案遭到起訴,另外,企業家馬志玲、蔡鎮宇、辜仲瑩,也都遭起訴。</p>

陳前總統二次金改弊案偵結起訴!陳幸妤列為洗錢案被告,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她使用國務費買寶徠豪宅,特偵組認定她有洗錢嫌疑。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被告吳景茂先生、陳俊英小姐、陳致中先生、黃睿靚女士、陳幸妤小姐、蔡鎮宇先生、馬志玲先生、馬維建先生、杜麗萍小姐等人,就國泰世華銀行總行保管室相關款項部分,犯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二項,掩飾、收受、搬運、寄藏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

另外,這次針對二次金改的部分做調查,其中最受囑目的便是放在國泰世華保險室裡的8億元,因此包括協助的吳景茂、陳俊英和馬家馬志玲等人,都遭到起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