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學長期以專案教師替代編制內專任教師,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提案,糾正教育部;監委指出,專案教師流於所謂「血汗教師」、「免洗筷教師」,是教育部長期漠視,影響其權益甚鉅。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監委賴鼎銘、林國明及張菊芳提案,就專案教師權益保障及法制化等缺失情事,糾正教育部,並與勞動部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會後發布新聞指出,教育部自民國87年起開放大專校院專案教師,卻放任部分大學大量以專案教師長期替代編制內專任教師,部分學校高達8成,從未全盤積極調查及引導改善,政策評估及檢討機制均付之闕如,悖離政策目的。
監委指出,部分專案教師任職一校多年,竟未獲公平轉任編制內專任教師機會,工作及勞動權益未獲保障,教育部對部分學校因成本考量大量聘用專案教師,及工作環境與薪酬顯不合理的情形置若罔聞。
對於專案教師身分仍是「非勞非教」,監委指出,教育部至今未積極與勞動部橫向聯繫,導致其權利義務保障依據闕如,損及師資穩定性及學生教育權益;而教育部長期「空白授權」,讓私校自行參照相關原則聘任專案教師,不論教師法體系適用、法位階及授權依據等方面皆有疑義,核有違失。
根據監委調查,部分大學大量以編制外專案教師替代,自106至109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聘任的專案教師與比例皆呈現逐年增加,監委說,這疑有提高編制外教師比率以降低人事成本情事,也與原政策目的悖離。
監委說,根據調查,未自訂專案教師薪資規範的公立學校占6成、私立學校則接近65%,部分學校專案教師的支給數額比率最低甚至低於公立學校6成以下,尤以助理教授及講師,往往承擔與編制內教師相同的責任卻同工不同酬,流於所謂「血汗教師」、「免洗筷教師」,教育部長期漠視,權益影響甚鉅。
此外,監委表示,私立大專校院專案教師兼任學術主管的適法性也未明,近3年已有94校專案教師兼任學術或行政職務,甚至有兼任副校長以上職務,實難謂均符合專長與授課相符的原則,也有行政負擔過重疑慮。
監委也說,調查過程中,收受陳訴及諮詢專案教師指稱,若專案教師占學校校務相關會議代表,如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等比例偏高,涉及審議教師資格情事,勢必將形成「編制外」教師考核「編制內」教師的現象,這都有待教育部後續研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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