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殯儀館除了人流管控,對於新冠肺炎死者也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但有民眾的家屬是確診康復者,後來因為器官衰竭而死亡,但殯儀館卻要求出示不會傳染證明,否則不能照一般後事處理,讓想好好跟死者告別的家屬很著急。
知情人士:「(死者曾經)有確診,可是他在6月24日已經康復出院,到了7月12日才往生,中間等於說沒有再復發。」
也就是說過世的原因不是新冠肺炎,但處理後事時新北殯儀館卻有疑慮,據了解這名老先生確診新冠肺炎,經過治療後6月24日出院,還拿到解隔離通知書,但出院後18天因為器官衰竭在7/12過世,只是死亡證明書上,有提到曾染新冠病毒,讓殯儀館不敢處理。
知情人士:「人已經往生了,能夠在給他們做個家祭,那很簡單的儀式也可以。」
想跟家人好好做最後的道別,但殯儀館要求要出示相關證明,不是新冠肺炎死亡才可以,因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染新冠肺炎的死者遺體必須要在24小時內火化,殯儀館站在保護員工的立場也沒有錯,家屬求助疾管署卻還在跑公文,但就怕拖過農曆7月錯失下葬好時機。
莊人祥:「病患的家屬可以拿解隔離的通知書,給殯儀館的相關人員來當證明,表示說他已經從醫院解隔離了,他後面可能是他自己的其他疾病,導致他的死亡來做一個樣證。」
指揮中心強調有解隔通知書就可以,但殯葬館長還是希望有「沒傳染力」的證明,確保員工的安全,疫情下的兩難在現實生活中不斷上演。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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