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華亞科技園區Garmin廠區一名員工確診新冠肺炎,桃市府直指此案源頭是台北市確診者,個案確診後先生卻沒被北市匡列,對此北市府反駁,明明6月29日就已執行匡列。儘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緩頰說這是時間差的問題,但桃市府又跳出來指控,北市除了晚匡列好幾天,就連記者會手板資料也寫錯!
陳時中今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還原過程,表示案15108妻子29日檢驗陽性,當天案15108就被通知居家隔離,30日開出電子居家隔離單,7月2日安排接觸者採檢,4日確診,但6月30日至7月3日無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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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可傳染期推斷是以發病日往前推3天,若無症狀則為採檢日往前推3天,故案15108的可傳染期是從6月29日起算,28日並未列入自然不會匡列。因此北市作法沒錯,疫調也有確實只是講法上有誤差,地方政府疫調匡列有時間差而引發爭執,盼大家互相體諒,現在跨區個案很多,呼籲要合作並提高警覺。
對此,桃園市政府稍早再度解釋,北市曾發布新聞稿說明,案15108於6月22至24日出現頭暈不適,也就是說個案22日已經發病,應從19日開始匡列。而且北市衛生局也說,他們在29日收到疾管署台北區管制中心通知,並在當日匡列案15108等同住3位家人居家隔離,然而北市昨日記者會手板卻寫上「6月28日匡列居家隔離」,揪出資料明顯錯誤。
實習編輯/徐榮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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