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6日即將進行二審開庭,但吳淑珍卻沒有委任律師,因此外界傳聞,是不是因為她嫌律師費太高,甚至是因為拖欠律師費才和律師鬧翻?不過擔任一審的律師林志忠澄清,吳淑珍早就在宣判前把錢付清,一毛都沒有拖欠;不過在吳淑珍沒有請律師狀況下,高院現在依法為她指派了一位義務律師,只要吳淑珍同意,就會為她進行辯護。
義務律師羅子武:「這個就是高等法院如果遇到,需要義務律師案件的時候,他會通知我們的一個函。」
他是律師羅子武,如果吳淑珍點頭委任,就即將接下二審的義務辯護。羅子武:「整個二審結束之後,我的服務才結束,我才有報酬可以拿。」記者:「大概是多少錢,是有統一價嗎?」羅子武:「據我知道,好像是2萬多元,最多。」
就算菜鳥律師,一個審級也要5萬起跳,2萬元真可算超級便宜,因為外傳吳淑珍就是對律師費很感冒,從早期的李勝雄到一審的林志忠陳國華,解除委任或是不續任,或多或少都是因為律師費談不攏,甚至是沒錢付,所以她乾脆選擇不必花一毛錢,而是全民買單的義務律師。
林志忠:「她就依照我們當時的約定,該怎麼付就付啦,至少她對我是這樣啦。」記者:「所以你們當時約定的錢,她都有給你?」林志忠:「對呀,沒錯。」
所犯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高院依法必須為他強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在順序輪流的原則下,羅子武剛好中選。羅子武:「我當初是想到,這麼重大的案件,我怕我沒有那個能力,所以我當初是有婉拒的意思。」
一審認罪都還是被判無期徒期,羅律師坦承二審不好打,目前最大的策略是朝減低刑期,他也會在近期與吳淑珍會面,確認委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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