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指控議員洪健益跟民視配合做假新聞,現在要對他提告,洪健益一個下午兩度出面澄清,說門是他「推開」的,一切都是為了公共安全;晚間民視緊急發出新聞稿,強調若有破壞行為,都是洪健益的個人行為,與民視記者無關,也絕對沒有製造假新聞。
重回貓纜貓空站,台北市議員洪健益還原拍攝當天情形。
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就是這邊啊,我把這邊推開啊,然後走進去把它打開啊,就這樣子啊,並沒有踹這個門,或是破壞門,這個都是今天才做的,那毀損的話 ,這東西不堪使用,今天都已經復原了啊。」記者:「建築物裡面的東西,你認為那是可以取用的嗎?」
洪健益:「我是要去調相關的資料,你們到底浪費了多少(公帑)?做了多少(文宣)?如果說有竊盜上的存疑的話,我也尊重法院的。」
算不算非法侵入、毀損公物?洪健益拿法條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洪健益:「我是用刑法第22條,我阻止可能會有任何的問題,公共設施公安的問題,刑法第22條賦予我的權利,我怕它可能有任何公安的問題。」
被市府點名造假,洪健益大聲喊冤,跟現場採訪的民視記者還來上這樣一段問答。
民視記者:「會不會覺得市府在模糊焦點?他們自己管理不周?」洪健益:「對啊,他們在找合理的理由,解釋他們的缺失。」記者:「說我們是腳尾飯事件,但其實我們是有憑有據的。」洪健益:「對。」
民視晚間緊急發出聲明,強調畫面是由洪健益2天前拍攝,並且主動提供,民視記者只是重回現場查證,破門屬於議員的個人行為,與採訪記者無關。
洪健益:「那天真的是民視找我來拍,所謂這個弊案,偷工減料問題,因為前2天,有民眾跟我們檢舉,我跟助理也已經上來拍過。」
議員破門查證,民視強調絕無造假,是否適當,民眾自有公斷。
◎畫面翻攝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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